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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辱骂打死卖票人 刑释犯用暴力维护尊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1 00:24:12 人浏览

导读:

7月20日上午9点4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琐事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包子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7.5万元。站在法庭上的包子龙脸上仍然带着稚气,小学文化的他今年只有19岁,是内蒙古自治区鄂

  7月20日上午9点4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琐事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包子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7.5万元。

  站在法庭上的包子龙脸上仍然带着稚气,小学文化的他今年只有19岁,是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2003年11月他因犯故意伤害罪,在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管教所服刑,2005年11月3日刑满释放。

  12月9日夜,刚刚被释放“满月”不久的包子龙与女友,一起在北京市昌平区松园村的酒吧里喝酒,23时左右他们出酒吧准备找地方休息。路过当地一家影视屋时,在门外“叫票”的曹某(殁年18岁)招呼他们进去看电影,包子龙嫌门票25块钱太贵,曹某就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包子龙感到受了人家的气,就和曹某扭打在一起。曹某挨了打,返回影视屋拿了一根棒球棍,拉了一个叫“鱼儿”的男子一起去追打包子龙。争斗中,包子龙将棒球棍夺下,用力殴击曹某的头部,将他打倒在地,随即坐上一辆黑出租车准备离开。这时对方又上来八、九个人将他拉下车殴打。经司机报警,警察赶到了现场,并将伤员送往医院,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包子龙被公安机关依法羁押。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包子龙持械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同时,被害人曹某因在发生争执后,召集他人持械追打被告人包子龙,激化了矛盾,其行为属过错行为,对此案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对被告人包子龙的量刑予以从轻处罚。

  中国法院网·常鸣 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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