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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引发的杀人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21:39:16 人浏览

导读:

1月19日,如皋法院对一起因被害人的玩笑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宏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6年年初,经他人介绍,张宏宇与被害人周某某相识,不久便同居。9月初,被害人周某某离家十五年的前妻出现之后,周某某遂与张宏宇开玩笑,声称要与前

  1月19日,如皋法院对一起因被害人的玩笑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宏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6年年初,经他人介绍,张宏宇与被害人周某某相识,不久便同居。9月初,被害人周某某离家十五年的前妻出现之后,周某某遂与张宏宇开玩笑,声称要与前妻复婚。张宏宇信以为真,怀疑周某某真的变心,遂产生杀死周某某后再自杀之念,9月21日凌晨,在其租住房屋内,乘周熟睡之机,张宏宇用单片裁剪剪刀刺击周的上腹、左肩、右背及左上肢等部位。在被害人惊醒挣扎及房东发现劝说下,张宏宇打消杀人的念头,并随即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而使周某某脱险。经法医鉴定,周某某的伤情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宏宇因婚姻纠纷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宏宇在犯罪过程中,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系犯罪中止,其行为造成他人轻伤后果,对其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陈璇 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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