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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0 18:44:04 人浏览

导读:

-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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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推进“业务工作精品区、队伍建设示范区、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简称“三区”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年度考核中总体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18个单项工作考核中,11项获优秀等次,优秀数量并列全省第二位。

  一、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491人,起诉2542人。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努力维护治安大局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18人,不起诉124人。建立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开通“ 12309”专用电话,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受理各类信访982件,依法全部进行审查处理。建立答疑说理制度,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转化工作。

  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180件2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3件183人,渎职侵权案件27件3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20余万元。注重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和环节查处职务犯罪30人,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查处职务犯罪 102人。注重查处大案要案,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集中力量立案侦查大案125件,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50万元以上案件35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4件,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5人。注重执法办案效果,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严格执行“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和“五条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对策建议96件,与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在24个国家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同步预防,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69次,牵头召开市直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与市直 30多家单位共同开展预防工作。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增强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理顺监督关系,着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5件,撤案26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追加起诉45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不起诉60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2件次。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6件;对裁判正确的151件民事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有关单位提起诉讼5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开展监管场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19人。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执法公信力建设专项工作,制定并实施《襄樊市检察机关2009-2013年执法公信力建设规划》,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九个方面的任务。

  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队伍建设“六项工程”,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阶段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得到提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素能;注重干部协管工作,会同市委政法委对5个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检查调研。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 5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培训;采取业务观摩、知识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首届全市“十佳检察官”评选、表彰、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全省先进检察官乔兴东同志先进事迹;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集中评查、争当“十型”检察官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积极开展争先创优,24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个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严肃检风检纪,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检察院组织3次全市性的检务督察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检风检纪、办案安全、警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page]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深化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为龙头的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形成法律监督整体合力。完善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开展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142次,纠正诉讼违法行为46件。初步建立执法、司法情况通报备案制度,南漳、枣阳、宜城等基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刑事发案、立案、破案、羁押和变更强制措施等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加强机制建设,增强了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规范执法的各项规定,对执法办案工作,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报备、报批制度,认真执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改革部署。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坚持做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及处理工作。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争取上级支持,基本解决基层检察院人员超编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快科技强检项目建设及应用进程。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在全省推进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枣阳市检察院、南漳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四化”建设现场观摩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20件事项,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三、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健全完善接受监督的各项制度,自觉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情况和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接受人大综合评价,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年立案数同比上升9.7%;狠抓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对全市98名反渎职侵权干警和分管领导进行全员培训;对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时指出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长虹路“中商地块”土地转让中涉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予以调查,目前已立案5件5人,与市地税局密切协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万元。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领导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争取监督和支持。认真听取和落实政协委员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经常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征求企业界政协委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交办、委员反映的事项和案件。

  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在执法办案中主动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制约。与市中级法院就加强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研究具体操作办法,联合下发专门纪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发布,支持配合舆论监督工作。积极参与“企业评机关”活动。樊城等基层检察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特约检察员,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完成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基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基本由当地人大常委会选拔任命。对11件拟作不起诉、撤案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总体上比较薄弱,部分干警的监督意识、监督能力不强,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犯罪的隐蔽性、复杂性增强,检察技术装备落后,基层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能力面临新的考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为钱办案、办案为钱的问题仍未杜绝;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干警年龄老化、办案力量不足、检察官断档等问题仍较严重。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继续推进“三区”建设,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第一,进一步加大服务大局的力度。围绕市委关于“GDP四年翻番”、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把公正执法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等违法犯罪的打击、预防、监督力度。探索检察工作向乡镇、农村、社区延伸的方法措施,努力服务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意把握政策策略,讲究方式方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

  第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注意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加强涉检信访,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坚持以法律监督促社会管理,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劳”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page]

  第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方面,加强办案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以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加大查办渎职犯罪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检察建议、警示教育、堵漏建制等工作,加强与各行业、系统的联系,共同开展预防工作,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六项机制”建设,着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继续开展查办执法与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第五,进一步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坚持把执法公信力作为检察权运行的重要规律,作为战略任务和立身之本来建设。扎实抓好全员教育培训,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务公开等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20件事项,加强经费保障和科技强检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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