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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刑法释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22:42:23 人浏览

导读: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概念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它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又包括国家的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它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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