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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4:51:2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人类是一个整体。要学会与他人相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人类是一个整体。要学会与他人相处,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罪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是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条文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情况是怎样的。比如说故意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这些行为导致公共安全被威胁,那么就触犯了此条法律。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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