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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50万怎么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22:05:10 人浏览

导读:

挪用资金行为的犯罪程度需要看违法者挪用资金的大小,比如,挪用资金50万人命币在法律上可以算是数额巨大的情形。那么,挪用资金50万怎么量刑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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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挪用资金50万怎么量刑

  挪用资金数额达到50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的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判处多少年要依据具的案情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在办案中可以分别情况掌握: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五千元至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五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数额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参照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数额较大”的幅度内,规定本地区具体掌握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比照《补充规定》第二条中对贪污罪的数额规定,以二千元为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起点,以一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数额起点。

  3、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掌握。

  4、挪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但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政治上、经济上的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也可以按“情节严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根据新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九十三条和有关规定,可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下面几类人员:

  (一)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和管理机关。它包括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管理机构。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以上这些机关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活动的人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家干部和公务员。它不包括从事劳务性的人员,如国家机关中的门卫、炊事员、清洁工等勤杂人员和部队的战士。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公司之间参股联营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国有企业是指国有公司以外的财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工业、农业、交通业、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产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广播、出版等事业单位,即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人民团体是指国家倡导而成立的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的群众组织,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这些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经营、管理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它不包括临时工等编外人员。

  法官对于挪用资金的行为要充分的展开调查,需要对违法者给予严惩待之。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挪用资金50万怎么量刑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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