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法定罪名 > 侵犯财产罪 >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借机勒索 取财无道被判四年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借机勒索 取财无道被判四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14:29:21 人浏览

导读:

因吴某与自己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弥某便多次对吴某敲诈钱物,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弥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法院查明,被害人吴某与被告人弥某的妻子胡某系同学关系。2007年5月的某日晚上,吴某乘胡某上夜班之机

  因吴某与自己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弥某便多次对吴某敲诈钱物,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弥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查明,被害人吴某与被告人弥某的妻子胡某系同学关系。2007年5月的某日晚上,吴某乘胡某上夜班之机,二人在值班室发生了关系,被被告人弥某当场发现,弥对吴某进行了殴打和责骂。之后的12月份,被告人以此事为由,先后75次向吴某索要现金共计36630元,药品价值150.5元,清华浴池澡票价值195元,香烟4895元,总价值达4187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弥某在发现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不是依法处理,而是以此为借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要挟他人,强行索要数额巨大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