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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有哪些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1 13:26:34 人浏览

导读:

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在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侵犯了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同的客体。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几个要件:(1)违反法定职责。所谓违反法定职责,是指法定的承担资

  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1. 在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侵犯了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同的客体。

  2.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几个要件:

  (1) 违反法定职责。所谓“违反法定职责”,是指法定的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机构的人员,本应依法认真审查,出具合格的文书,但却不负责任,未经查实即出具证明文件。

  (2) 出具有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重大失实”,即证明文件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严重失实。至于一些次要的内容失实则不构成“重大失实”。

  (3) 造成严重后果。所谓“造成严重后果”,是指由于出具的有重大失实的证明文件,使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验证、会计、审计或法律服务等的中介机构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上要求是过失,即由于疏忽大意而出具了有重大失实的虚假的证明文件,如果是出于故意,则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而不能构成本罪。这也是这两个罪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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