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法定罪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1 10:59:11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力图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所以要大力打击、严令禁止淫秽物品、信息在社会上的传播,如果有人故意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将涉嫌犯罪,那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我国力图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所以要大力打击、严令禁止淫秽物品、信息在社会上的传播,如果有人故意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将涉嫌犯罪,那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涉嫌该罪的将按照犯罪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形进行量刑处罚,将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和罚金,如何定罪量刑以事实为依据。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