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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陈家山矿难致166人身亡续 原矿长被判5年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7 07:14:16 人浏览

导读:

陈家山矿难原矿长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5年半同源报道:陕西铜川矿难致166人身亡续:两名责任人被判刑陕西铜川市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某某、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今日上午在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矿长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5

  陈家山矿难原矿长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5年半

  同源报道:陕西铜川矿难致166人身亡续:两名责任人被判刑

  陕西铜川市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某某、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今日上午在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原矿长刘某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被判5年。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

  矿难发生后,该矿原矿长刘某某、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今年6月28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悉,由于该案影响重大,从审理到宣判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注,这也是该案审理5个月后才宣判的原因。(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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