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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14:32:0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职务犯罪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代名词。2018年职务犯罪有了新规定,对职务犯罪含义、特点、量刑的相关规定,那么2018年职务犯罪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都知道职务犯罪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代名词。2018年职务犯罪有了新规定,对职务犯罪含义、特点、量刑的相关规定,那么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二、2018年职务犯罪新规定相关法条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

  职务犯罪,根据不同罪名,分别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例如:贪污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枉法仲裁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等。这些都是职务犯罪,因为罪名不同,量刑标准各不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这个可以当做准则性的一个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是对务犯罪量刑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职务犯罪分子量刑适当、罚当其罪。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对2018年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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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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