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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聊天诈骗网友五万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11:54:10 人浏览

导读:

网上QQ聊天,诈骗网友5.5万,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审结了该起通过QQ诈骗的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侯某是四川营山县人,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2009年9月,在上网聊天时,她认识了赵某。在聊天中,时年34岁的赵为了给对

  网上QQ聊天,诈骗网友5.5万,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审结了该起通过QQ诈骗的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律快车 刑法 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侯某是四川营山县人,平时喜欢在网上聊天。2009年9月,在上网聊天时,她认识了赵某。在聊天中,时年34岁的赵为了给对方留下不错的印象,便“无意”透露了自己的很多信息,他说自己没有结婚,父母都是教师,母亲退了休,他自己则在福建开了一家工厂。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侯某对赵某逐渐产生了好感。赵某出手也很大方,买了一个手机给侯某寄了过来,这让侯某对赵某更加信任。在一次聊天中,赵某说厂里一个司机为其拉货时把人撞了,急需用钱。而他的资金一时周转困难,想找侯某借点钱给他。赵某还承诺,待贷款收到后一定及时归还。侯某对此深信不疑,就汇了几千元钱过去。从2009年11月2日开始,赵某以各种理由向侯某借钱,侯某先后8次给赵某汇去5.55万元。但在承诺的期限里,赵某一直没有还钱。到了后来赵某的手机也打不通,联系不上,侯某才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一个骗子,随后报案。

  四川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QQ聊天以谎言骗取侯某现金5.55万元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院遂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赵某退赔所骗侯某下余赃款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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