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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判决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1 12:25:39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寻衅滋事的行为,大家要注意及时的报警,这样才能够减少他人对自己的伤害,如果生活中遇到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或者是破坏公司财务等的情况,要及时的报警,那么寻衅滋事判决书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寻衅滋事的行为,大家要注意及时的报警,这样才能够减少他人对自己的伤害,如果生活中遇到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或者是破坏公司财务等的情况,要及时的报警,那么寻衅滋事判决书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寻衅滋事罪判决书怎么写

  “轻微伤达不到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二、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形有哪些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以上就是关于寻衅滋事罪判决书怎么写的相关介绍,实现自身行为相对比较常见,这对社会的影响是不良的,所以大家要严格的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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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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