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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10:27:30 人浏览

导读: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是不对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是不对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怎么对寻衅滋事罪认定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寻衅滋事罪侵犯法益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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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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