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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结伙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14:26:06 人浏览

导读:

寻衅滋事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寻衅滋事往往会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损害,以及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寻衅滋事来说,如果有殴打他人或者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会被进行刑事处罚的,那么寻衅滋事结果他是如何认定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寻衅滋事结伙是如何认定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寻衅滋事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寻衅滋事往往会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损害,以及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寻衅滋事来说,如果有殴打他人或者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会被进行刑事处罚的,那么寻衅滋事结果他是如何认定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寻衅滋事结伙是如何认定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寻衅滋事结伙是如何认定的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

  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三、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寻衅滋事结伙是如何认定的的相关知识,对于寻衅滋事来说,寻衅滋事会严重的破坏社会的秩序,可以处以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加处罚金。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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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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