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W-Z类罪名 > 寻衅滋事罪 >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8 20:47:34 人浏览

导读:

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一般都会涉及寻衅滋事,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一般都会涉及寻衅滋事,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寻衅滋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寻衅滋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申请逮捕以及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行使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权力。这类案件如果检察院不批捕或者提起公诉,说明案件情况不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如果没有通过公诉程序是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寻衅滋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不起诉的而条件是什么

  如若发生寻衅滋事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怎么办”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寻衅滋事检察院不立案可能是因为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