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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徇私舞弊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7:31:22 人浏览

导读: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询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都属于商检徇私舞弊罪。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商检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商检徇私舞弊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询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都属于商检徇私舞弊罪。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商检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商检徇私舞弊罪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2、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又实施本罪行为的,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论处。

  3、行为人如果与走私犯罪分子共谋,为其伪造检验结果,帮助进行走私的,则又触犯走私罪,对之应择重罪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当然,即使不构成走私罪,亦可构成本罪。

  二、商检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虽为故意但不徇私,而滥用职权伪造、出具虚假商检结果的,如果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则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为了帮助亲朋好友,有的是泄愤报复,有的是讨好上级,有的是为了女色等等。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三、商检徇私舞弊罪如何处罚

  1、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出口的商品不能进出口等等。

  2、为图私利、徇私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背事实,作黑白颠倒的商检结果或者出具虚假的商品检验证单的按照商检徇私舞弊罪处罚。

  3、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又实施本罪行为的,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论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检徇私舞弊罪如何处罚”等相关法律知识。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也应以本罪论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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