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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4:56:37 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不仅有上诉、抗诉,还有申诉,对于申诉大多数人想要了解申诉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不仅有上诉、抗诉,还有申诉,对于申诉大多数人想要了解申诉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一、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二、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

  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规定是不能阅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但是没有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阅卷的权力。这样的规定也是从刑事案件的性质考虑的。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按照规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

  三、刑事案件申诉后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的相关知识,在确定接受刑事案件申诉后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然后做出处理结果。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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