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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1 20:48:50 人浏览

导读: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为了支撑自身的主张,往往会向法院申请相关的证人出庭作证,并且证人出庭作证是有法定的程序需要遵守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以供参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为了支撑自身的主张,往往会向法院申请相关的证人出庭作证,并且证人出庭作证是有法定的程序需要遵守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以供参考。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一、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界定

  所谓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是指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如实向法庭陈述,并接受双方以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所应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124条关于法庭调查的顺序第二项中规定了“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三、证人出庭作证后的退庭程序

  证人在回答完诉讼各方及法官所提的所有问题后,法官应最后询问证人是否还有话要说,如有,法官应视证人陈述的具体内容,恢复该证人作证情况的适用程序,如没有,法官则应当宣布证人作证完毕。作证结束后,证人应当退庭。在退庭前,应当将记录其作证内容的笔录交由其核对,如证人认为记录不符合其陈述内容,可以当庭公开指出,并要求进行更正。但是,证人不得擅自修改笔录,应由书记员根据证人的陈述进行更正,证人的陈述内容必须与证人此前向各方和法庭的陈述保持一致。当庭核对证言笔录是原则,否则庭上庭下的反复可能引起证人证言的变化,而且变化了的证词又无法经过交叉询问对质。改革后的庭审方式,要求法官当庭认证,甚至当庭判决,故证人在当庭核对证言笔录已别无选择。证人退庭,是指退出审判区,允许其参加旁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的法律内容,证人在法庭审理中需要作证的,要由当事人在开庭前一段时间内提出申请,在出庭时,法院会告知证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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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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