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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8:31:2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一般刑事案件在大部分们眼中就是由检查机关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很多是因为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也称为刑事案件,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一般刑事案件在大部分们眼中就是由检查机关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很多是因为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也称为刑事案件,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

  1、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或接受自诉人的口头告诉后,应当指定审判人员认真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

  二、刑事自述案件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刑事自述案件办案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刑事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追诉时效,一定要在追诉时效内上诉,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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