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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财产罪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8 17:00:11 人浏览

导读: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属于一种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要求民事索赔,如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判,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损害他人财产罪怎么判的相关内容。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属于一种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要求民事索赔,如果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判,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损害他人财产罪怎么判的相关内容。

  一、损害他人财产罪怎么判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判刑多少年,要依据损害财产的价值而定,如果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侵害他人的财产的损失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三、损害他人财产多少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损害他人财产罪怎么判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为人出于过失对他人财物有毁损行为的,其实不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只有在故意毁坏了他人财物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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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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