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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4:08:52 人浏览

导读:

贷款大家都不陌生,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向银行申请贷款是重要的方式,一般申请贷款是要严格审核的,申请人的资质不过关的话不能通过,不过在生活当中,有些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可能涉嫌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大家都不陌生,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向银行申请贷款是重要的方式,一般申请贷款是要严格审核的,申请人的资质不过关的话不能通过,不过在生活当中,有些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可能涉嫌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期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判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1、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

  3、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本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本罪更为科学。

  三、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

  2、违法发放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或者是认为“重大损失”是可以避免的。但行为人一般对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有一定认识,比如发放假名、冒名贷款,发放跨地区贷款。

  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

  4、违法发放贷款的客观方面

  (1)行为的违法性。根据《刑法》第9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有两种表现形式:

  ①违法向关系人之外的人发放贷款。首先表现为不作为。

  ②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3)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银行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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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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