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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7 14:01:08 人浏览

导读: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盗窃罪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关于盗窃罪每个省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不一样的,那为什么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盗窃罪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关于盗窃罪每个省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不一样的,那为什么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为什么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

  北京市诈骗罪的立案2113标准:

  根据北京市5261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4102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1653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8年11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作了具体的规定:数额较大为3000以上,数额巨大为4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20万元以上。

  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地方的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河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1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我省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具体数额标准一般为:(1)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2)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3)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四川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8年8月28日,川高法[1998]82号颁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

  (二)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标准;

  (三)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二十万元为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事附带民事

  1999年5月24日颁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可否附带民事诉讼的批复: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因诈骗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江苏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2月14日,苏高法[1997]30号文件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办理诈骗案件的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为“数额较大”的 …

  1997年2月14日,苏高法[1997]30号文件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办理诈骗案件的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个人诈骗公私财物4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中国最新资讯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归纳整理的有关为什么各地立案标准不一样这一问题的解答。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在涉及金钱类的犯罪中的立案标准各地会有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您将得到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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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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