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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罪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01:30:33 人浏览

导读:

有些人的犯罪是经过他人唆使才实施的行为,那么对于行为犯的责任认定是容易,如果认定教唆犯的责任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教唆罪的责任认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有些人的犯罪是经过他人唆使才实施的行为,那么对于行为犯的责任认定是容易,如果认定教唆犯的责任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教唆罪的责任认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教唆罪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二、教唆罪之成立,应具备下列四要件:

  1、须有教唆之故意

  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例如:(1)某甲与某乙闲谈,无意中提及某丙家中藏有黄金,某乙因而前往丙宅行窃,某乙之行为,固由于某甲之谈话所引起,但某甲并无教唆之故意,自难令负教唆罪责;(2)母亲误解孩子(已满14岁)的情况下,孩子解释时,由于母亲不听解释,而造成孩子犯罪,法院也不能视为在“母亲的教唆下犯罪”,因为误解孩子即便是在孩子解释而不听的情况下也不属于故意。

  2、须有教唆之行为

  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在解释上,认为须能达到教唆之目的为已足。举凡以言语、文字或举动,为明示或默示,要皆不失为教唆,惟不得以强暴或胁迫之方法出之,因为以强暴或胁迫便被教唆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为犯罪之行为者,则应绳以间接正犯之罪。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

  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例如以文字或演说发布其犯罪行为之煽惑,其受煽惑者当非特定之人,而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此乃与煽惑罪主要区别之点。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

  盖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教唆者仅予以犯意令其自为采择而已,设被教唆者无责任能力,则必乏自由采择之权,不过等于机械作用,其教唆者不啻自为其行为,而成为间接正犯矣。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规定,即足以显示教唆罪之独立性也。

  三、教唆犯的立案标准

  1、首先,对于教唆犯来讲,如果教唆他人犯罪,并且自己参与犯罪的话,应当按照共犯来处理,如果自己没有参与犯罪,仅仅停留在教唆阶段的话,那需要来看一下它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2、如果他人并没有犯罪的故意,而自己通过教唆使他人有了犯罪的故意,并且亲自谋划了整个行动的话,那他起的就是主犯的作用,反之,他的教唆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的话,那他就是从犯。

  3、其次,对于教唆犯来讲,他的叫做对象非常重要,如果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的话,就按照上面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不过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比较不成熟,此时非常容易听信教唆,教唆犯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的话,就相当于利用了未成年人的弱点来进行犯罪行为,这个时候需要从重处罚。

  4、最后,如果自己实施了教唆他人的行为,但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教唆犯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比如说甲教唆乙去杀人,而乙在思量过后之后没有选择杀人,那么这个时候他的教唆就是不成功的,所以这个时候相当于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来讲,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但还需要注意的是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

  5、在实际的生活当中,我们对于教唆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包括他会触犯的罪名是什么样子的,包括教唆这个行为的不同结果会给自己带来什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教唆罪的责任认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对于教唆犯的相关立法我国刑法还是需要加强,这是为了更方便司法实务。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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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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