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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刑事案件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10:18:1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案件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案件,另外一种是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就是涉及到犯罪的案件,并且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案件。那么这个刑事案件如果要处理的话,按照怎么样的程序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案件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案件,另外一种是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就是涉及到犯罪的案件,并且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案件。那么这个刑事案件如果要处理的话,按照怎么样的程序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处理刑事案件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需要做哪些工作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查、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登记,并制作证据清单。

  2、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3、迅速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如伤害案件,要立即进行法医鉴定,确定构成轻伤(属于犯罪)或者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死亡案,要立即进行尸检,确定属自杀、猝死或者他杀。

  交通肇事案,要立即出现场确定双方的责任。

  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查、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4、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立即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办理移送手续。

  5、经过审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知被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理。

  6、经过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行政部门。

  7、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将不予立案决定书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是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如打人致轻微伤,盗窃数额不足1000元),或者犯罪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犯罪人无行为能力、不到法定年龄)。

  三、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一般刑事案件都有基层法院审理。

  基层法院审理的好处是:

  1、便于法院了解案情;

  2、便于诉讼参与人出庭,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监护人、证人、鉴定人;

  3、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相关内容。处理刑事案件是有着明确的程序的,只要按照程序来进行处理,就不会需要很多的时间。所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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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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