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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无罪辩护的理由情况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10:00:02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很多挪用公款罪进入审判,由此而引来了大家对挪用公款罪的广泛关注。有的挪用公款罪不少辩护人是以无罪辩护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那么挪用公款罪无罪辩护的理由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现在很多挪用公款罪进入审判,由此而引来了大家对挪用公款罪的广泛关注。有的挪用公款罪不少辩护人是以无罪辩护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那么挪用公款罪无罪辩护的理由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挪用公款罪无罪辩护的理由情况有哪些

  1、上诉人不属于挪用资金罪所规定的主体,依法不构成该罪。

  挪用资金罪要求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上诉人张XX不是XX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挪用资金罪所规定的主体,依法不能构成本罪。一审判决在认定张XX不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前提下,认定其够罪,显属错误。

  2、一审判决以“被告人XX明知是单位资金而予以使用”为理由,认定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适用法律错误。

  3、上诉人XX不是本案使用人,本案实际使用人是XX所在的公司,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单位对挪用资金罪并不负刑事责任,一审认定XX是使用人,其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4、公诉机关所举证据不能充分有效证明是上诉人XX重新打印虚假银行对帐单,其指控依法不能成立。

  5、上诉人XX与原审被告人X仅是民事上的借贷关系,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决定,已依约向XXXX药业有限公司支付了XX万元利息。

  二、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切勿以身试法,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挪用公款罪是近些年我们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挪用公款罪无罪辩护的理由情况有哪些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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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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