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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怎么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9:52:5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公诉案件,像诽谤罪、虐待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然而当诽谤罪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重伤则按公诉案件进行处理,那么诽谤罪怎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公诉案件,像诽谤罪、虐待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然而当诽谤罪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重伤则按公诉案件进行处理,那么诽谤罪怎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诽谤罪怎么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二、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的界限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三、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一般来说,如果自诉案件当事人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话,最好是聘请一名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比较好。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犯罪嫌疑人都可以随时聘请律师。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诽谤罪怎么量刑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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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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