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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后自首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7:47:02 人浏览

导读:

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经济的发展打下基础,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因此我国对于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状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可以对其进行减轻处罚。那么故意杀人后自首怎么判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很好奇,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经济的发展打下基础,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因此我国对于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状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可以对其进行减轻处罚。那么故意杀人后自首怎么判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很好奇,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故意杀人后自首怎么判

  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一般可保住命。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注意这里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二、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事实上,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等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可谓想象竞合犯;而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法定刑上看,故意杀人罪都重于放火、爆炸等罪,故将上述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如果将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案件认定为放火、爆炸等罪,在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会导致罪刑不协调。反之,将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应。将故意以危险方法杀人的案件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利于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等罪的区别。反之,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不致造成定性上的困难。

  此外,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有利于处理刑法第17条第2款在适用中遇到的问题,有利于统一对结果加重犯的认识与处理,有利于将来削减死刑条款。

  三、故意杀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残暴的方式将受害人杀害的,会加重量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也会对有关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所影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故意杀人后自首怎么判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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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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