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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2:33:46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历来注重环境保护,对于滥伐林木的现象进行了一定的规制,那么当单位触犯滥伐林木的行为时,应当怎么进行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单位犯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我国历来注重环境保护,对于滥伐林木的现象进行了一定的规制,那么当单位触犯滥伐林木的行为时,应当怎么进行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单位犯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一、单位滥伐林木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i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三、单位犯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单位犯滥伐林木罪怎么量刑”的法律内容,滥伐林木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一种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并且要区分单位和个人犯此罪的量刑区别。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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