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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传唤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9:52:06 人浏览

导读: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经常用到的一种强制措,但是强制传唤并不是办案人员可以随意滥用的。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对涉案...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经常用到的一种强制措,但是强制传唤并不是办案人员可以随意滥用的。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对涉案人员进行强制传唤,那么强制传唤的实施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强制传唤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一、强制传唤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强制传唤的时间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如果办案人员滥用强制传唤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进行举报。现在很多举报都是可以匿名的,因此并不需要担心打击报复等问题。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强制传唤的实施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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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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