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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单身男子酒后猥亵女童被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0 06:30:15 人浏览

导读:

广西柳江县公安局28日通报,柳江县现年41岁的单身男子邹某酒后乱性,将魔爪伸上了隔壁邻居3岁的小女孩,曾两次对小女孩进行猥亵,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邹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查明,9月10日11时许,家住柳江县某

  广西柳江县公安局28日通报,柳江县现年41岁的单身男子邹某酒后乱性,将魔爪伸上了隔壁邻居3岁的小女孩,曾两次对小女孩进行猥亵,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邹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查明,9月10日11时许,家住柳江县某乡镇一村中的3岁小女孩小花(化名)到隔壁家找和她年纪相仿的玩伴小杰(化名)玩耍,当时小杰的伯伯、41岁的单身男子邹某正在卧室看电视,两个好动的小孩于是跑到邹某的床上玩游戏,玩了一会儿,小杰跑到大厅吃粥去了,只留下小花和邹某在房间中,刚好喝过酒的邹某趁着酒性,将小花的裤子脱到大腿处,用手对其下体部位猥亵了大约三分钟左右才罢休。9月11日15时许,小花又和小杰又到邹某的卧室玩耍,邹某趁小杰到大厅吃粥的时候,再次趁着酒性,抱住小花,拉下她的裤子,对小花的下体部位进行了猥亵。

  小花被猥亵后,回到家中感觉到下身疼痛,于是就将事情的经过讲给了其妈妈覃某听,覃某听后,立即去找邹某评理,邹某当场予以否认,覃某警告邹某,如果不主动到家里面赔礼道歉,便报警。一直等到15日,也没见邹某主动登门道歉,覃某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邹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面对民警的审讯,邹某刚开始百般狡辩,民警经过政策攻心和法律教育,并搜集了一些有利的证据,邹某终于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猥亵小花的违法犯罪事实。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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