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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贪污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犯罪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17:17:05 人浏览

导读:

江北区法院陈兴林当前,正值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城市周边农村土地被征用的高峰时期,如何确保国家按规定给予的相关补偿费切实用于安置解决农民生计问题,既关系到社会稳定,又关系到城建开发项目能否顺利进行。江北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涉及该区铁山坪街道办事处庆坪村
江北区法院 陈兴林
当前,正值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城市周边农村土地被征用的高峰时期,如何确保国家按规定给予的相关补偿费切实用于安置解决农民生计问题,既关系到社会稳定,又关系到城建开发项目能否顺利进行。江北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涉及该区铁山坪街道办事处庆坪村(下称庆坪村)村委会干部贪污土地征用补偿费案件,集中反映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监管使用中令人普遍担心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4年初,因修建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所属黑石子垃圾处理场征用了庆坪村的土地,有关部门按规定应给予庆坪村征地补偿费和工作经费。同年8月26日,被告人段成尧(时任村委会主任)安排被告人李国富(时任村委会出纳),使用作废的重庆市江北区农村统一收据,从街道土地管理所领取征地“工作经费及奖励金”16000元,未入村委会集体帐。后段成尧、李国富趁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将12000元公款私分。2005年7月7日,被告人段成尧(时任庆坪村党支部书记)与李国富一道,再次使用作废的江北区农村统一收据从街道土地管理所领取征地补偿款61000元。后经段成尧提议,并与被告人文平(时任村委会主任)、被告人别祖建(时任村委会会计)及李国富共谋,将61000元公款私分。段成尧分得20000元,文平、别祖建各分得15000元,李国富分得11000元。案发后私分款项被悉数追回。我院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段成尧、李国富、文平、别祖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三至四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
二、本案的突出特点
一是村干部利益均沾集体作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村干部集体贪污窝案,包括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出纳,对村民委员会集体事务享有一定决策权的人员全部参与。这是因为该部分人员对于村集体事务知悉了解情况相对较多,为了增大贪污的成功率和降低案发、被举报的机率,相关人员实行利益均沾。二是案发后订立攻守同盟。案发后几位被告人就如何逃避法律处罚订立攻守同盟,商定由出纳人员李国富出面包揽全部罪责,允诺为李疏通关节,争取从轻处罚。李国富亦基于各方利益考虑同意由其个人顶罪,几乎导致司法机关将此案办成错案。三是作案手法明目张胆。被告人以虚假的收据从街道领取征地补偿款项,逃避街道相关部门检查。这为其事后不入帐,进而明目张胆地侵吞款项准备了条件。四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给被告人贪污开启了方便之门。按规定,涉及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用应通过转帐的方式划转支付,但街道财务人员未坚持这一规定,将上述77000元征地补偿费用开具现金支票给被告人,为被告人逃避财务检查、侵吞该款开启了方便之门。
三、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漏洞较多。目前村级财务管理机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财务人员一般从村民中选任,他们多数缺乏专业化知识,收支报账情况不规范,这给一些不法分子留有空子可钻。二是村干部权力过分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村委会权力主要集中在村委会主任、书记手中,具体财务事项“一把手”说了算,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利用权力实施犯罪埋下了隐患。三是有关部门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管不到位,村民对村财务缺乏知情权。本案中几位被告人胆敢私分征地补偿款,原因之一就在于村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对涉及集体的征地补偿款到底有多少,不仅村民不知道,连有的村干部也不知道。四是相关部门对征地款项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强。本案中街道对征地款项如何使用监管不力,未坚持通过转帐方式支付补偿费用,也未对征地补偿费去向实行跟踪管理。五是村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部分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公务员,侵吞、挪用集体资产的行为不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即使事发,法律处罚也不重。有的认为自己在征地过程中付出多,但村干部待遇低,遂采取各种方式从集体资产中捞取利益。
四、预防此类犯罪发生的建议
一是落实和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管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线,以会计委派、选聘制和电算网络化管理为重点,以审计监督为保障,完善内部监管制度,逐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强化村务、财务公开。公开土地征用、转让及补偿等事务,土地征用公告程序、土地审批程序、土地转让费、征用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都要予以公开,增强土地使用的透明度,杜绝少数村干部利用村民监督不力而侵吞、挪用集体资产。三是及时将土地补偿款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征地款专户管理制度。征地补偿款必须通过村委会专户进行结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资金转出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经街道农村财务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将资金转入基本帐户进行使用。四是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建立专门机构从事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通过定期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各种方式,把会计核算职能与监督职能分开,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村级集体资金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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