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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17:11:13 人浏览

导读:

所谓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重要丰富和重大发展

  所谓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重要丰富和重大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反映了我们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也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理论武器。

  一、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腐败现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背道而驰的,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讲的是社会公平和谐,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安定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的维护和实现。而反腐倡廉旨在清除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腐败现象,要倡导社会和谐就必须做到廉洁从政,树立起为民、服务、清廉的良好形象。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这种非公平的行为,会引起利益被侵占者和人民群众的愤恨,就会发生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的现象。个别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是社会和政治生活一个重要的不安定因素。它不仅侵蚀了党的肌体,损害了党的形象,侵吞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还挑战法律权威,冲破道德防线,造成社会的无序和不公正现象。它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是不相容的。为官者清正廉洁,人民拥护,就能增强社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政治清明才能有和谐的盛世。

  (二)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但腐败行为却往往表现为以牺牲社会公平和正义来满足个人私欲。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腐败正处于多发、高发阶段。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反腐败工作,不坚持反腐倡廉,公平和正义就难以维持,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发展。

  (三)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提供了新的目标

  在中外历史上,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是反腐败的,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阶级反腐败的目标要求也有所不同,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我们不是单纯地为反腐而反腐败,而是把反腐败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这就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和目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就是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改革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必须调整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只有坚持反腐倡廉,才能破除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轨道上的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四)反腐倡廉是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人际关系。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就像病毒一样,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对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氛围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还会逐步泯灭正义、诚实、善良、勤劳、平等的人类社会道德,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群众中塑造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达到全社会各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全社会稳定而有序,最终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

  二、反腐倡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确保政令畅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政令畅通无阻,推动依法行政,为整个社会的和谐提供政治保证。

  (二)筑牢思想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打造诚信干部、诚信机关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首要前提,而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直接影响社会诚信。一是要抓好倡导性教育。使党员干部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抓好禁止性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具体体现,是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通过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促使党员干部以党纪条规为准绳,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将法律、纪律等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不搞腐败不只是迫于惩治的畏惧,更重要的是出于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珍重,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三是抓好正反典型教育。正面典型是党员干部的表率和楷模,而反面典型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具有较强的警示作用。四是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廉政文化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廉政状况和水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以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铲除滋生腐败的社会土壤。五是要抓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事业上有高尚的品德,在工作岗位上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家庭中有高尚的美德。

  (三)推进政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作风保证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受益的社会。而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公平正义,甚至激化了社会矛盾,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要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就必须要推行政风建设,推动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不正之风,一手抓预防。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治理不正之风,从深层次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坚持从严治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纪律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有序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显著标志。纪律松驰、违反纪律等行为直接干扰和损害社会的安定有序。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有序规范社会、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纪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纪律保证,把依法依纪办案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特别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要在坚决查办案件的同时注意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通过对大要典型案件的剖析,揭示案件发生的规律,既可以指导、示范今后类似案件查处,又为当前预防提供了依据,达到查处一件,治理一线,规范一面,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

  要积极推行制度创新,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发生腐败现象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要依法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

  (南区法院监察室 刘隆新)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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