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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 指使侄儿将丈夫迷晕活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01:32:17 人浏览

导读:

法院一审判决:指使者判死缓,行凶者判死刑

  女子江小珍因丈夫对自己不好, 竟然指使亲侄儿将丈夫迷晕后绑至广西活埋。16日,深圳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江小珍死刑, 缓期2年执行;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侄儿江泽军死刑; 其余参与此案的三被告被法院以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 年至10 年不等的刑期。

  被丈夫虐待指使侄儿杀夫

  法院经审理查明, 今年43 岁的江小珍是被害人张某某的第二任妻子。

  2010 年下半年始,江小珍因其丈夫张某某对其不好而多次向其侄子江泽军诉苦,并提出要江泽军将张某某从深圳绑走并杀害。

  江泽军遂以绑人获财之由找同村堂亲江泽威、妹夫黄治林预谋作案事宜,并要在被害人张某某开办的厂工作的其弟弟江泽慰配合提供张某某行踪。

  2010 年9 月下旬,江泽军、江泽慰、江泽威、黄治林等人去深圳龙岗二手车市场, 以江泽威名义, 由黄治林花2.95万元购买了一部面包车用于作案。

  饮料迷晕他绑到广西活埋了

  10 月1 日早晨, 张某某像往常一样到龙岗坪地六联附近一水库钓鱼。14 时左右, 江小珍带江泽慰找到在水塘边钓鱼的张某某, 江泽慰按江小珍吩咐电话通知了已候在坪地的江泽军。

  江泽军即叫上江泽威、黄治林开面包车过来,江泽慰在路口接上他们,引领至水塘边,江泽军、江泽威下车过去,江泽军跟张某某搭讪, 并将一瓶放有安眠药的饮料递给张某某喝,又言语哄骗,张某某迷迷糊糊地被扶上面包车,江泽军、江泽威、黄治林就驾车将张带往广西陆川县清湖镇。

  2 日凌晨,当车行驶至清湖镇一村间公路边时,江泽军叫江泽威、黄治林开车离开,自己将张某某押至一山坡,用铁杆击其头推落于事先挖好的坑内并填土,将张活埋致死。

  发短信制造绑架案假象

  当晚,江泽慰、江泽威、黄治林在广东东莞汇合, 江泽慰叫江泽威买了一张电话卡,江泽慰按照江小珍吩咐,向张某某的儿子张进华和江小珍本人发短信勒索100 万人民币,并威胁不许报警。

  此后两天,江小珍从张某某的农行账户取出9 万余元, 赴清湖镇交款2 万元给江泽慰,让其给江泽军、江泽威各1 万元以逃匿,江泽军从中拿1000 元给了黄治林。

  2010 年10 月8 日,警方将各被告人抓获归案。10 月11 日,警方押江泽军赴广西陆川县清湖镇陆坡村豹虎岭指认现场,起获被害人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庭审

  辩护律师:

  她被丈夫虐待才报复

  被抓获后, 江小珍一开始在警方的多次笔录均不承认自己指使江泽军等人绑架杀害张某某, 之后才供称是其指使江泽军等人绑架杀害张某某的,因为张某某虐待她。

  此案一审开庭时, 此案被告人在法庭上均表示认罪。江小珍的辩护律师则称,江小珍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因为江小珍犯罪时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报复被害人的殴打和虐待, 而非劫持人质勒索钱财。

  其侄子江泽军供认, 是其姑姑江小珍指使其弄死她老公张某某的,因张某某对江小珍不好。其答应江小珍后,就找了江泽威、黄治林商量要他们帮忙绑架一个人, 并让黄治林来深圳买辆车,以便于绑架张某某,其也告诉其弟弟江泽慰要绑架张某某的事,让他提供张某某的行踪。其辩护律师称,江泽军是受江小珍唆使和安排参与本案,也是本案的受害者。

  深圳中院一审认为, 江小珍是犯意提起者,也是唆使者,江泽军是犯罪的具体组织者、指挥者,且是直接实施杀害被害人的凶手, 二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江泽军属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其归案后虽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但其作案手段残忍, 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极刑。

  被告人江小珍、江泽军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江泽慰、江泽威、黄治林受人指使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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