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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装货车拦板 半路打开砸行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9 00:23:11 人浏览

导读:

为了装卸货物的方便,货车司机冯某私自将自己的货车后车厢拦板改装,改装之后上路行驶时拦板曾经打开过,但冯某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在一次运货途中,其货车拦板因为货车转弯而滑出,碰撞到正在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的人一死一伤的惨剧,而罪魁祸首的冯某却不知

  为了装卸货物的方便,货车司机冯某私自将自己的货车后车厢拦板改装,改装之后上路行驶时拦板曾经打开过,但冯某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在一次运货途中,其货车拦板因为货车转弯而滑出,碰撞到正在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的人一死一伤的惨剧,而罪魁祸首的冯某却不知是自己干的,还驾车溜之大吉。日前,无锡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为了卸货方便 私自改车图省事

  冯某在某运输公司工作,拥有一辆自己的货车,平时以跑运输为生。每次装卸货物的时候,冯某都要在一旁帮助清点货物。久而久之,冯某发现,自己的货车后车厢的拦板是上下开启的,每次卸货都很不方便,还浪费时间。冯某于是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琢磨着怎么能更方便一些。思前想后了好几天,冯某突然计上心来,他找到了一家电焊店,让其把车拦板直接改成左右开启的。电焊店老板也曾劝说过冯某,说可能违背车辆管理条例,而且有安全隐患。但是冯某一意孤行,认为自己这个点子没有问题,催着电焊店赶紧改装完自己好干活,电焊店老板只得按照冯某的要求改装了拦板开启方向。

  车厢门改装后 埋下隐患酿大祸

  改装好拦板之后,冯某觉得自己的货车仿佛焕然一新,他喜滋滋的驾驶自己的货车继续跑运输,每次卸货都变得更快了,冯某觉得自己这个改装决定做的太对了。在此期间的一次行车中,因为急转弯而发生过拦板向左打开的情况,冯某在后视镜中发现了这个情况也是吓得一身冷汗,但当时周围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冯某长嘘一口气之后就把这件事抛至脑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011年4月26日上午9时,正是道路上往来车辆最多的时候,冯某开着自己的货车准备去公司运货。行至滨湖区羊北路右转弯时,车厢后拦板因锁扣松动而向左自行打开,碰擦到对向薛某正在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左侧后视镜,导致薛所驾摩托车向右侧倒地,薛某与乘坐人张某倒地受伤。

  被告之撞了人 查看现场后溜走

  而这时的冯某并不知道自己车后的那颗“定时炸弹”已经引爆,只是依稀听到金属碰擦的声音,继续向前开了四五十米之后,一名骑电瓶车的男子骑着车追上来告诉冯某说:“你撞倒人啦”。冯某于是熄火下车,首先看了一眼后车厢的拦板,发现并没有打开,只是搭扣松了。冯某暗暗的松了一口气,步行回到了车祸现场。这时的车祸现场已经围了不少人,冯某看了一圈之后没有送伤者去医院的意思,反而掉头就走,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而薛某和张某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抢救,因为伤势过重,薛某于当天抢救无效死亡。

  在薛某被送往医院的同时,公安机关也赶赴现场调查取证,通过调取摄像头监控录像,公安人员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号牌并将冯某带回公安机关处理。冯某自述说,当时自己被人告之说撞了人之后就立刻返回去看了,看到现场有一辆摩托车,车旁躺着一男一女。另外还有一辆三轮车,并且三轮车主说这个摩托车撞到了他,于是冯某就认为这起事故与自己无关,所以才离开了现场。但是因为薛某已经死亡,而乘坐人张某已年逾七十,再加上惊吓过度,对当时的事故已经毫无印象。办案人员也疑惑,难道事情真的如冯某所说?

  于是公安人员对其他目击人员进行了调查,那位曾将冯某叫住的电瓶车男子说,自己在行驶时,一辆重型货车超过了他,之后货车在转弯时,其后拦板突然向左侧打开,打到了对面行驶过来的一辆摩托车,后车拦板随即关上,摩托车倒地,但是并没有看到摩托车撞到三轮车的情况。其余几个人的笔录也大多与他相同,并补充表示当时三轮车主只是看热闹的,三轮车里现场有一定的距离,不应该造成误解。

  法庭上有争论 是否认定肇事罪

  法庭上,冯某的律师辩称说,冯某的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其陈述的理由与冯某对公安机关的自述差不多,其认为冯某不是主观上的逃逸,而是认为事故与己无关才离开现场的。而被害人家属等人认为,返回查看过现场就不应该会有这样的误解。

  法院审理认为,当时的现场证人均证实当时并没有其他车辆和被害人的车辆发生碰撞,中心现场也没有其他车辆,被告人冯某在他人告知其肇事并到现场看到有人受伤后,没有进行积极救助,仍然驾车离开现场,其行为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以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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