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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金某在合肥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21:29:28 人浏览

导读:

对不起!昨天上午,一站上合肥中院第五法庭被告席,韩国人金某就鞠躬致歉。

  “对不起!”上午,一站上合肥中院第五法庭被告席,韩国人金某就鞠躬致歉。今年6月6日,金某酒后驾车将人撞伤,随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至合肥中院。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开庭审理的外国人醉驾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6月6日4时24分,金某酒后驾车将韩某撞伤。经鉴定,金某案发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98.644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后,金某向被害人韩某赔偿了4万元。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金某均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公诉人表示,金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金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且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金某低着头发表了自己的陈述:首先,发生这种事情实在是不应该,是我做错了,对于被害人我很抱歉;其次,对于公司的同事、领导我也觉得很抱歉;最后,我已经在中国生活7年了,家人也都在这边,对于我的妻儿,我感到非常的内疚,我很喜爱合肥,也热爱这个城市,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15分钟的休庭后,法庭一审宣判: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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