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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安要女客脱衣并殴打判2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9:36:31 人浏览

导读:

北洼路物美超市保安队长周洋,因一女子偷喝超市饮料拒缴罚款,对其脱衣搜身并殴打。昨天,海淀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2年。

北洼路物美超市保安队长周洋,因一女子偷喝超市饮料拒缴罚款,对其脱衣搜身并殴打。昨天,海淀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2年。

2010年9月22日傍晚,女子杨某在超市内偷喝饮料,被带到超市保卫部,周洋强行翻看杨某书包,强迫其撩起上衣、褪下裤子检查,并持胶棍殴打杨某胸部、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5天后,周洋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洋以殴打、胁迫等手段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鉴于被告人周洋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能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阅读延伸: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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