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同居女友 父母主动报案
导读:
北京男子张鲲通过网聊认识一四川女子,然而两人同居刚一周,张鲲便因琐事将女友活活勒死,并挖坑掩埋。张鲲父母获悉后,主动向派出所报了案。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无期徒刑。
被告人张鲲今年28岁,北京人,被害人童某遇害时29岁。案发前,两人有着一段美好的网恋,随后,童某离开四川老家,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和张鲲同居,两人甚至已计划结婚。然而,两人同居刚一周,童某突然失踪。2010年7月24日,民警在一个编织袋内发现了童某的尸体,而杀害她的人正是她的男朋友张鲲。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7月22日15时许,张鲲在本市丰台区家中,因琐事与女友童某发生争执,遂用手臂猛勒童颈部,致童死亡。
庭审过程中,张鲲表示认罪。其供述称,2010年7月22日下午3点多,童某只穿了一条内裤在客厅内走动,为此两人发生争吵。盛怒之下,他勒住了童某的脖子,将她从客厅一直拽到了卧室的床上。张鲲说,童某躺在床上没有反应,但他并没在意,也没有拨打急救电话,只是给童某盖了一床被子,随后就玩起了网络游戏。从下午4点,到夜里11点,张鲲连续在网上搏杀了7个小时。游戏任务结束后,他才发现童某的身体早已僵硬。
惊慌失措的张鲲并没有报警,他找到好友施某将童某的尸体掩埋。张鲲的父母得知后劝儿子自首,可是张鲲却执迷不悟,为了不让儿子一错再错,张鲲的父母主动向派出所报了案。2011年4月21日张鲲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法庭上张鲲辩解,自己之所以不去自首是怕父母没人照顾,但是开庭当天,张鲲的父母并没有出现。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鲲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亲属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及案件具体情节,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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