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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员携款40万潜逃获刑七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8 14:49:35 人浏览

导读:

大足一医院合同制收费员杨泓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病人预交费用占为己有,携款潜逃大肆挥霍,构成职务侵占罪。日前,大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泓有期徒刑七年,并继续追缴未退还的赃款。今年25岁的杨泓,是大足医院出入院处的合同制收费员。今年“五一黄金周”

  大足一医院合同制收费员杨泓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病人预交费用占为己有,携款潜逃大肆挥霍,构成职务侵占罪。日前,大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泓有期徒刑七年,并继续追缴未退还的赃款。

  今年25岁的杨泓,是大足医院出入院处的合同制收费员。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杨泓采取与其他收费员换班的办法,连续将收取的医院住院部病人预交费用不上交单位,非法占有公款407734.19元,然后于5月8日凌晨携款潜逃。杨泓先后用该款购买了一辆二手宝来轿车、一部三星SGH_I858手机、一块天梭手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将杨泓抓获归案,追回赃款92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泓在担任医院出入院处收费员期间,利用其从事收缴医药费的职务之便,将本单位收取的病人预交医药费等收入407734.19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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