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看做自首
导读:
都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在犯下罪行之后去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的话,那么将从轻处罚。我国法律鼓励自首的行为,自首的话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也会有所减少。那哪些情形可以看做自首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在犯罪之后,如果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构主动承认自己罪行的,这就属于自首,对于自首的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刑罚,所以如果因为一时冲动犯了罪的话,一定要去自首。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哪些情形可以看做自首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咨询,欢迎来法律快车找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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