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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案例中自首与立功的认定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18:50:29 人浏览

导读:

[摘要]本文通过一则盗窃被逮捕,在押期间,如实交到了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当侦查人员问其有无检举揭发其他人犯罪时,宋某揭发了卢某、朱某对其进行强奸的犯罪事实,对宋某应认定为立功。那本案是否可以借鉴...

  [摘要]本文通过一则盗窃被逮捕,在押期间,如实交到了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当侦查人员问其有无检举揭发其他人犯罪时,宋某揭发了卢某、朱某对其进行强奸的犯罪事实,对宋某应认定为立功。那本案是否可以借鉴该实例分析认定邵某构成立功呢?笔者认为不能,虽然两案例有共同点:即从某种角度讲,邵某和宋某都是被害人,但两个案例是有本质区别的:宋某案其揭发卢某、朱某对其进行强奸的犯罪事实已经超出了其盗窃案如实供述的范围,邵某供述的则属于如实供述的范围,故不能照搬套用。

  综上所述,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购买假币的罪行和被范某诈骗的经过,系自首,但不构成立功。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07.446-447.

  [2]潘庸鲁.立功之功利主义导向研究[J].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70-74.

  [3]沈军.受贿犯供述其受贿款被他人敲诈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立功[J].人民检察,2007,(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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