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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7 12:50:30 人浏览

导读:

酒后驾驶这种行为是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情节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的,就会对其进行相关的立案,从而来完成量刑。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辽宁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酒后驾驶这种行为是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情节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的,就会对其进行相关的立案,从而来完成量刑。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辽宁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辽宁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规定: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一年内有2次醉酒记录的酒吊销驾驶证(这里的一年是指第一次查到醉酒驾车日到第二次醉酒驾车日,而不是指一个自然年度)。

  二、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对醉驾进行量刑的时候,要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来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辽宁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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