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罚量刑 > 量刑知识 > 最高法副院长谈量刑规范化判多少年

最高法副院长谈量刑规范化判多少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0 22:13:30 人浏览

导读:

成都孙某醉驾案,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三门峡肇事案司机王卫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连续发生的相似案件,量刑却存在较大差异,受到公众质疑。如今,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正成为全国法院着力改革的一

  成都孙某醉驾案,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三门峡肇事案司机王卫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连续发生的相似案件,量刑却存在较大差异,受到公众质疑。

  如今,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正成为全国法院着力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怎样进行?公民司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就此,新华社记者16日于三亚召开的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上,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

  判多少年刑罚不应是“估”出来的

  问:量刑中为何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中,解决效果如何?

  熊选国: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案件多样,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这是量刑不规范的一个表现形式。这个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首先,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比较宽泛。法官根据被告人罪行的大小,在一个幅度如此宽泛的法定刑幅度内准确确定所应判处的刑罚,难度是相当大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