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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证明怎么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23:22:02 人浏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减刑证明就是服刑人员向法院申请减刑的文书,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所有服刑人员都可以依法进行减刑申请,减刑是对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良好表现的肯定,也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执行的措施,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服刑人员减刑证明怎么开。

  一、服刑人员减刑证明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服刑人员减刑证明材料

  1、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

  3、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4、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5、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服刑人员减刑证明怎么开全部内容,减刑证明由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提交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减刑申请,符合条件的一般都会准许减刑。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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