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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21:45:16 人浏览

导读: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也是罪犯能够提前服刑完毕回归社会的唯一途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服刑人员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一、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中的条件限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二、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中的手续申请

  1、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2、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3、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服刑人员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全部内容,只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都可以进行减刑申请,符合条件的执行机构会主动帮罪犯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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