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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减刑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22:43:11 人浏览

导读:

在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下,我国制定了减刑制度,这对罪犯积极改造产生了积极意义。但是对于极其残忍、社会危险度非常高的罪犯来说是不可...

  在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下,我国制定了减刑制度,这对罪犯积极改造产生了积极意义。但是对于极其残忍、社会危险度非常高的罪犯来说是不可以适用减刑制度的。到底哪些情况是不可以适用减刑的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不得减刑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得减刑的情形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限制减刑的情形

  1.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关于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三、可以减刑的情形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味地减刑是达不到惩治犯罪的目的的,特别是社会危险性极高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真诚悔过表现就予以减刑的的话,重新犯罪的几率是很大的,所以得规定不得减刑。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得减刑的情形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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