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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微信有奖举报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5 23:04:27 人浏览

导读: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线索渠道,提高公安机关预知预警预防能力和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即日起,江西省公安厅依托微信服务平台,打造推出了覆盖全省公安机关的微信有奖举报功能。最高可获百元微信红包4月...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线索渠道,提高公安机关预知预警预防能力和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即日起,江西省公安厅依托微信服务平台,打造推出了覆盖全省公安机关的微信有奖举报功能。

  最高可获百元微信红包

  4月20日,张女士在省公安厅微信有奖举报体验区,关注了“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界面,编写了一条关于某公交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打接电话不听劝阻的举报信息。没一会,作为首次注册使用“江西公安”微信平台进行举报并被受理,张女士获得先行奖励1元红包。

  昨日,新法制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后,微信用户关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即可进入举报界面。微信用户举报时,除有事发时间、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简要举报内容3个必填项外,还可上传有关图片、视频、语音文件,公安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微信红包形式予以奖励。

  经核查属实,根据举报线索对破获案件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的作用,按4个等级标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微信红包奖励。单个红包最高100元,具体奖励红包数额在相应档次内由系统随机产生。举报人在接到微信红包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领取。举报线索同时符合其他奖励办法奖励情形的,按相应奖励办法另行予以奖励。

  24小时受理微信举报

  省公安厅承诺,全省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造成泄密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求举报人应当依法履行举报违法犯罪的义务,不得有捏造诬陷、打击报复、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等行为。对捏造诬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或者恶意举报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红包、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省公安机关24小时受理微信举报,群众微信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自动转入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平台,公安机关将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审核,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有关举报线索推送至相关单位进行核查。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复杂情况将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反馈信息并视情发放红包。

  对因举报的内容不全、不细、不实等导致无法核查,或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或举报人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不予奖励。对无效举报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24小时内向举报人反馈信息;同一案事件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基本一致的,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时间为准。

  目前,微信有奖举报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暂时无法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等事项,此类功能将在后期建设中加以改进。

  奖励标准

  一般举报奖励1元至10元

  重要举报奖励11元至30元

  重大举报奖励31元至50元

  特大举报奖励51元至100元

  六类举报可获红包奖励

  1、国家安全类。密谋、组织、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非法传教,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制作、传播、持有政治类非法出版物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涉恐涉爆类。组织实施以及窝藏资助暴恐活动,非法持有可制作爆炸装置物品,制作、传播、持有宣扬恐怖主义及暴恐音视频等涉恐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3、社会稳定类。密谋、串联、组织非法聚集、维权、上访,从事捣乱破坏、扰乱公共秩序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

  4、公共安全类。在人员密集场所捣乱滋事、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人员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不按规定行驶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醉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存在的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等;

  5、违法犯罪类。预谋或正在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实施“黄赌毒”、“盗抢骗”、“黑拐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事非法集资、非法网络融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等;

  6、其他类。举报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认定应当予以奖励的。

  (原标题:举报违法犯罪警方给你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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