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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齐力打击犯罪新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8 01:18:0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1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2015年刑侦工作思路,打击犯罪新机制,各省份齐力打击犯罪新机制。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

  核心提示:1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2015年刑侦工作思路,打击犯罪新机制,各省份齐力打击犯罪新机制。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以规范行动。

  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各地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把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的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切实把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1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明确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起草制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积极筹备市局刑侦工作会议,研究确定2015年刑侦工作思路。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从捍卫“两个安全”、维护大局稳定、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和实现“两最”目标的高度,进一步深入推进警务实战化、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深入推进“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刑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近期,四川将重点推动以下四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定重大机制性课题,组建研究专班,分类提出创新举措;以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为重点,由厅刑侦局等单位牵头,从会议精神中确定了26项机制性改革进行项目化推进,切实做好刑侦机制的立、改、废工作;出台纲领性文件,指导当前和今后工作,推动打击犯罪工作上台阶,在研究《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出台《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侦工作。

  陕西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刑侦部门,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陕西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刑侦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着重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刑侦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科学指挥合成作战能力、提升刑侦信息化水平、转变侦查办案方式、落实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尽快出台陕西省公安厅加强刑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时召开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

  辽宁省公安厅迅速筹备全省刑侦工作会议,传达公安部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辽宁刑侦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打击犯罪新机制。要求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核心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专题调研,并迅速拿出符合实际、过硬管用的工作措施;迅速着手解决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对于此次会议确定的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事项,要逐一拿出意见,提交厅党委会进行研究;重点要拿出推进“一长四必”、实战化实体化、主办侦查员实施意见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大侦查”格局建设工作。

  海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深入调研,结合海南省实际,立足全局,科学谋划,坚持机制创新,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全省打击犯罪工作上新台阶。近期,海南省公安厅将组成调研组赴全省开展调研,力求找准问题,找准加强和改进海南刑侦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海南刑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落实。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了《关于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把民警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任务和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加强对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组织讨论《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紧密结合西藏公安机关实际,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抓紧落实各项要求。从进一步提升侦查破案、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角度,重点围绕影响和制约山西刑侦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从侦查方式转变、专业能力提升、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刑侦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开展全面深入调研,找准加强和改革山西刑侦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山西省刑侦工作发展的思路、目标、措施和要求,召开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对照公安部关于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的一系列新要求,对全区刑侦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现状、专业建设、装备配备等进行全面的摸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新疆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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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研究出台加强刑侦工作具体意见

  各地要求狠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强调要推动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打击犯罪新机制,纷纷出台细化落实具体方案。

  广东省公安厅组织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2015年全省刑侦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项打击、四项建设”,全面加强全省刑侦工作。此外,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决定自1月起在全省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并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建立由县区级公安局长负总责的分级分类现场勘查工作新机制,实现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全覆盖,提高现场信息发现、采集、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现场勘查工作质量,切实提升打击效能,为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提供最基本、最全面、最直接的技术信息支撑。

  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充分认识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内涵,重点处理好打和防、办案和指导、侦查破案与手段支撑三个关系。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贯彻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的决定》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将湖南省刑侦工作做得更有特色,争取更大发展。

  天津市公安局要求结合天津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侦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全市刑侦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刑侦工作成效,分析面临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刑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力推动天津市刑侦工作长远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形成专题材料,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政法委作了报告,对贯彻公安部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立即将会议文件下发各地,传达至每一位基层民警。在认真学习研究《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同时,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提早动手,超前谋划,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公安厅围绕如何贯彻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刑侦工作、提高核心战斗力,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主管刑侦副局长、刑警支(大)队长进行座谈,听取各地公安机关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组成调研组分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并决定组织召开全省刑侦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刑侦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制定出台《兵团公安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动兵团刑侦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求适时召开兵团刑事侦查工作会议,总结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兵团实际,研究部署全面推动兵团刑侦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部署推进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工作,全面提升打击犯罪能力水平。

  甘肃省公安厅认真筹备全省刑侦工作会议,对全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刑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着力推动全省刑侦工作长远发展。同时,制定出台《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贵州省公安厅迅速传达学习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贵州刑侦部门学习、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初步意见。此外,拟2、3月份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同时召开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

  破解体制机制性难题全面提升打击犯罪能力水平

  “只有建立科学的打击机制,才能有效提升打击水平”。各地着力从破解长期制约刑侦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瓶颈性问题层面入手,研究贯彻举措,强力推进刑侦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重庆市公安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合成作战专门机构。刑警总队成立刑侦情报信息中心(“合成作战办公室”),各区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对应成立刑侦情报研判机构。“合成作战办公室”由“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主抓,刑侦部门主导,相关警种派员合署办公,开展合成作战。重庆还将情报、刑侦、网侦、图侦等警种部门的所有信息资源向侦查办案部门无条件开放、无障碍链接,要求网安等警种部门为破案打击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加快“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平台建设,以系统建设为龙头,开发一系列便于操作的实战研判工具,逐步推行“网上双向推送、反馈”机制,建立情报、技术、侦查“滚动研判”工作模式,多起点、多角度、全方位应用各警种的侦查资源和手段优势,提高支撑破案的能力。深入推进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各区县公安局“一把手”必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刑事技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推动刑事技术工作的整体提升。

  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发挥好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以“阳光警务”为引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实践主办侦查员制度,完善刑事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动态化、信息化社会条件下刑侦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刑事技术、视频侦查等核心战斗力建设,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进一步深化刑侦、经侦实战分析研判工作平台,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提升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安徽省公安厅要求紧紧围绕提升打击犯罪能力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打击犯罪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警务保障和人力保障。紧紧围绕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这个核心,按照“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到整体有规划、工作有目标、推进有重点、责任有落实。

  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围绕打击犯罪新机制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认真梳理当前影响制约刑侦工作的瓶颈问题,分析本地刑侦工作与公安部新要求的差距,提出贯彻措施和意见建议。针对当前省市两级刑侦部门实战化能力偏低、现场勘查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采取刚性措施,逐步解决,确保公安部规定的任务、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高点定位,将刑侦工作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把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四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刑侦工作改革。二是坚持主业理念,牢固树立“打击是主业,破案是硬道理”理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侦查需求为导向,不断破解制约打击工作开展的体制机制性难题,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四是坚持标准规范,确保机制运行规范有效,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标准化打击犯罪工作体系。五是坚持科技支撑,为打击工作添油助力。六是坚持强力保障,着力提升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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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公安厅要求,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逐一拿出意见,尽快提交厅党委会进行研究。迅速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出台“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

  黑龙江省公安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省刑侦工作会议相关事宜,要求成立会议筹备专门机构,明确会议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要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和创建“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新要求,全面梳理、掌握本省实际,主动融入全省公安工作大局,深入研究谋划科学合理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意见。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入研究剖析,充分认清和把握制约打击犯罪效能提升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全面贯彻裁判证据规则,建立完整、全面、细致的证据架构(体系),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督。要善于在发展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新条件下侦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解制约打击犯罪工作的瓶颈问题。

  密切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谋划刑侦工作新一轮改革创新

  在学习贯彻全国刑侦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从公安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谋划刑侦工作新一轮改革创新,大力推行打击犯罪新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在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题报告会议情况的同时,要求大力推进省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落实好“六个一”。即制定一份文件,尽快研究制定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建好一个平台,打造多警种合成作战研判平台;制定一个办法,制定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强一个机构,做大做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建好一支队伍,加强刑侦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广西刑侦专家人才库;开好一次会议,筹备召开全区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打击犯罪新机制。

  湖北省公安厅要求迅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意见》。强力推进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加快实施新增刑事技术人员“千人计划”,增添必要的勘查检验装备,将“一长四必”工作纳入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全面提升现场勘查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刑侦情报研判专业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内、外部资源,加快省市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继续深化“破小案、保民安”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

  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不断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和刑事司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要求和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省厅刑警总队实战化建设,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警力资源、突出实战职能,在抓好宏观指导协调的同时,直接组织和参与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案件,全力保障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打击跨国跨境跨区域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把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作为推进“四项建设”、坚持“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理念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认真研究细化打击刑事犯罪新机制六点核心要求,全面推进刑侦工作改革创新,特别是在用好传统工作方法的同时,注重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切实转变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打击效率和打击质量。起草制定《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集中破解制约河南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提高的瓶颈问题。

  江西省公安厅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加强常规性案件各警种合成作战机制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切实提升打击犯罪工作整体合力。针对侵财性案件高发多发的特点,在更多地“破小案”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办案质量。

  青海省公安厅要求按照“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在实战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刑侦工作机制,不断整合侦查资源,统筹侦查力量,全力推进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在已取得的实战经验基础上,不断强化以侦查需求为导向的合成作战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案多警种同步上案工作制度和“小案”按需上案工作制度;继续坚持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度,不断提升现场勘查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贯彻落实好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强化经费保障,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大力改善刑事技术、情报技术装备和省厅警犬基地建设。适当增加基层刑侦警力,充实刑事侦查力量。全面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制度。全面推广安宁市呈贡区等公安部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继续推动城市、城镇刑事技术分室建设。扎实开展刑侦专业情报研判工作。按照州市刑侦支队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10%,县级刑侦大队原则上不少于4人的要求充实信息研判队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加快推进厅、市两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建设,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警力资源,突出实战职能,在抓好宏观指导协调的同时,直接组织和参与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跨区域犯罪案件。同时要求研究加强全区刑侦工作的具体措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各地推出的具体举措:

  ◆加快“全国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平台建设,以系统建设为龙头,开发一系列便于操作的实战研判工具,逐步推行“网上双向推送、反馈”机制,建立情报、技术、侦查“滚动研判”工作模式

  ◆加强刑侦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刑侦专家人才库

  ◆加快实施新增刑事技术人员“千人计划”,增添必要勘查检验装备,将“一长四必”工作纳入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内容

  ◆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全面贯彻裁判证据规则,建立完整、全面、细致的证据架构(体系),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全面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刑侦情报研判专业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内、外部资源,加快省市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平台建设

  ◆要求建立由县区级公安局长负总责的分级分类现场勘查工作新机制,实现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全覆盖,提高现场信息发现、采集、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要求成立刑侦情报信息中心(“合成作战办公室”),各区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对应成立刑侦情报研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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