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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男性将追责(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10:43:0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强制猥亵男性被写入了刑法修正案九的草案中。刑法正案九草案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以填补同性性侵的法律空白。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核心内容:强制猥亵男性被写入了刑法修正案九的草案中。刑法正案九草案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以填补同性性侵的法律空白。 

  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距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仅仅三年,刑法再次迎来大修。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刑法作出调整,以适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表示。

  强制猥亵男性入罪,填补同性性侵法律空白

  长期以来,男性被性侵,尤其是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男性被性侵的情况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成为令人遗憾的法律空白。据2013年广东省疾控中心的一项监测报告显示,男性被迫发生性行为是女性的2.2倍至2.3倍。

  “法律必须作出回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必须对此类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否则将造成打击不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西昌学院法学院教授王明雯说。

  此次刑法修改,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强制猥亵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扩大了保护对象。

  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的张向东指出,实践中性侵已满14周岁男性的现象确实存在,且危害性较大。“根据草案规定,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不仅包括异性间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也包括同性间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

  “若这条修改通过,将填补我国刑法中男性同性性侵的法律空白。”赵秉志指出。

  草案同时加大了对猥亵他人情节恶劣情形的惩处力度。张向东认为,草案中“有其他恶劣情节”是指犯罪分子强制猥亵多人,甚至是长期、多次猥亵他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或者身体伤害的情形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恶劣情节’不包括强奸。”张向东说。对此,王明雯也认为,草案只是“有限的进步”。

  “强奸与猥亵的法定刑期相差很大,前者最高可至死刑,后者一般不超过5年。”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王明雯便领衔提出过修改刑法的议案,建议将强奸罪的受害人由单指“妇女”修改为包括妇女的“他人”。

  王明雯认为,将男性纳入强奸罪保护对象之中,可以使男性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这样才更符合时代发展需要,使刑法规定更完整,对公民权保障更周密。

  (原标题:解码刑法第九次修改:强制猥亵男性入罪填补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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