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务微博不得随意点评个案发表不当言论
导读:
核心导语:最高法为了推进执行公开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空间,规定法院政务微博不得随意点评个案发表不当言论,那么具体要求与及要件需要如何遵循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下文,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统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公开执行信息,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要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最大程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
据了解,执行信息公开将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开发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同时,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周强强调,在司法公开的范围尺度上,要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关系。司法公开不是盲目公开,应当依法、有序、有度,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执行信息公开的时机和节点,应当与审判流程公开有所区别,避免因不当公开影响执行效果。司法公开还应当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在第一时间发布资讯、破除谣言、沟通民意的作用,但也要规范微博运行,不得随意对个案进行点评,不得发表不当言论。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相关阅读: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注重维护公民隐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公开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难以把握的内容。本文提出,应当区分并适用不同的标准判断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其一是服务型行政标准,适用于解决什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诉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作为新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随即出现。由于《条例》实施时间较短,审
新闻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2012司考行政法: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行政法难,无需多言,凡是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多有这种感触。有时你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学,但成绩却平平。于是有人想要放弃,在此想奉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